玻璃钢污水一体化泵站
关于玻璃钢污水一体化泵站附属建筑的原则规定。
确定玻璃钢污水一体化泵站的附属建筑的组成及面积的影响因素较复杂,应本着勤俭办事,在地区范团统筹考虑安排的原则确定。如泵站设在污水厂内或工业企业内,应与全厂统一综合确定。
关于生活、生产附属建筑的位置和门窗的规定。本条主要根据坏境保护的原则制定,使站内人员尽量减少受污染影响,具有良好的生活、工作条件。若玻璃钢污水一体化泵站大门与值班室有一段距离,宜在大门口装门铃。
关于玻璃钢污水一体化泵站值班室的规定。本条主要根据玻璃钢污水一体化泵站管理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需要确定。
关于装设电话机的规定。
关于工具间的规定。
关于厨房、检修间和会议室的规定,
玻璃钢污水一体化泵站附属建筑门窗的规定。